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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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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国际刊号:2095-1833
国内刊号:11-6018/S
类别:
周期:双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北京
邮发:----
创刊时间:2011
栏目设置:
质量安全监督、渔业标准化、学科建设、学术研究、检验与检测、质量认证、动态信息和国外研究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简介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简介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栏目设置
质量安全监督、渔业标准化、学科建设、学术研究、检验与检测、质量认证、动态信息和国外研究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征稿要求

1.《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投稿请寄1份打印稿,同时推荐大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2.《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3.《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书写格式为:作者.文题.刊名年份;年(期):起始页.网上参考材料序号.作者.文题网址(至子--栏目).上传年月。 

4.文题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 

5.为保证本刊的权威性,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稿。稿件文责由作者自负,编辑部有权作必要的修改。文稿在3个月内未收到退修或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另投他刊。未被录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6.注释: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集中列于文末参考文献之前。释义性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不宜列入文后参考文献的引文和个别文后参考文献的节略形式,其序号为①②③……。 、

7.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8.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