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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化学与放射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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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化学与放射化学》

主管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核学会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学会
国际刊号:0253-9950
国内刊号:11-2045/TL
类别:
周期:双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北京
邮发:82-162
创刊时间:1979
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研究简报、信息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核化学与放射化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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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研究简报、信息
《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征稿要求

(1)《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文稿务必做到清稿定稿。稿件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条理清楚。

(2)《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来稿须附有作者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业务部门)对文稿内容的学术性、真实性、作者署名是否正确以及内容是否涉及保密问题的审查证明(可在本刊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文稿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在参考文献中写明,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稿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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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稿中,外文字母必须分清大、小写;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号等位置的高低,应区别明显。

(5)来稿要求文题简明(20字以内),须有中文摘要(含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和与之对照的英文摘要。英文摘要中须写明题名、作者姓名(汉语拼音)、作者单位(英文)、地址及邮编。

(6)来稿请提供3~5个关键词并注明图书分类号(按中国图书资料法分类)。在第一页的页下注中注明第一作者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省,市/县),职称或学位,专业,并注明部级以上的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

(7)文中图表只选最必要的。表格请采用三线表;图中文字符号必须写清并与正文一致,对图的补充说明尽量以图注表示。照片务必黑白分明、层次清晰。本刊所有表题、图题、表注、图注及图表中的内容都应中、英文对照。 (8)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物理量以量符号表示,量符号与单位间用“/”隔开。

(9)参考文献选择最主要的列入,一般10篇左右为宜。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引用。文献格式请按本刊要求著录(格式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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