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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论文

农村身份的论文发表转变

农民,指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谷梁传·成公元年》有:“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农民,有工民,有商民。即士农工商四民”。农民身份的内涵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学和经济学界专家争论的焦点问题。对农民的培育需要在改革实践中稳步向前发展,前期提出开展的教育培训主要以提高素质,促进劳动力转移为目标;后期提出是在实现农业现代化改革的发展中,不断论文发表探索,以向职业化培育转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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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身份的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将我国公民的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至此城乡人员有了不同的身份标记,有了明确的区别。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农民的身份问题,指出农民出现工和农的两重身份,农民不只是局限于农村的土地上,随着工字身份的出现,进城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留在当地务农的农民越来越少,“农民工”成了这一时期进城务工农民的代名词。接下来在2003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农民可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时开始有一些农民流转出去自己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这时,这些拥有土地权不耕种土地的人虽然具有“农民”的身份,但却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这时出现了有农民身份而不耕种土地、靠外出打工谋生的农民。

二、“新型农民”的论文发表概念

土地流转的出现,开始出现土地经营权的集中,出现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出现了农产品种植大户,进一步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新型农民”的概念,目的是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

在目前城镇化发展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劳动力外流,农村的老龄化严重,农村的社会活力退化。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对从业者的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培育“新型农民”的必要性,同时应该发挥其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和责任意识,同时明确培养新型农民队伍既需要培训他们的技能,也需要靠国家或地方的经济支持和立法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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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概念的出现

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概念由此产生。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撑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是农民。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论文发表工程写入文件之中。农民培育历经萌芽—生成—发展—繁荣四个发展阶段。培育的提出,让其感到从事农业“体面”“尊严”“有成就”,能认识到自身所从事的工作是被社会广泛认同的、具有特殊价值的体面职业,通往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

本文标签: 农业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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