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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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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中山大学
国际刊号:1005-8001
国内刊号:44-1391/R
类别:
周期:双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广东
邮发:46-221
创刊时间:1992
栏目设置:
论著、短篇报道、综述、技术交流、经验介绍、影像学苑、影像医学英语阅读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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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栏目设置
论著、短篇报道、综述、技术交流、经验介绍、影像学苑、影像医学英语阅读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征稿要求

1.1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逻辑性和实用性,要求论点鲜明,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打印清晰。论著、综述、讲座一般不超过6 000字,经验类文稿、短篇及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 000字。文本投稿需一式三份,并附单位盖章的投稿证明;欢迎采用网上投稿或电子邮件投稿 (需另外邮寄投稿证明)。使用其他医院资料者需提供该医院的投稿证明,以免发生版权纠纷。 

1.2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基金或属攻关项目,请在文稿首页脚注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 (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如已获专利,请注明专利号。 

1.3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本刊对稿件的处理权限: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根据 《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意见者,系论文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多投。按照 《著作权法》 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按自动撤稿处理。 

1.4 版权:来稿一经采用刊出,其专有使用权即归本刊所有。本刊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凡作者不同意者请声明。未经本刊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 

1.5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稿酬:稿件刊出后本刊付一次性稿酬 (含电子与网络版稿酬),并赠当期杂志2册。样刊、稿酬均寄发给第一位作者。 

1.6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请在投稿的同时将稿件审理费 (100元/篇) 通过邮局 (在汇款单附言中请务必注明“影像-作者姓名”,否则将出现无法区分收款单位而产生退票情况) 汇至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期刊中心,收款人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期刊中心或直接交至编辑部。刊用稿件版面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收款,附有彩图的论文另收彩图印制工本费,文稿刊出后一并寄收款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