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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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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史》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历史学会;中国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
国际刊号:1000-4459
国内刊号:32-1061/S
类别:
周期:双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江苏
邮发:28-65
创刊时间:1981
栏目设置:
农业科技史、农业经济史、农业社会史、农业典撰与文化、生态环境史、中外农业文化交流、农学思想史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中国农史》简介
《中国农史》简介
《中国农史》栏目设置
农业科技史、农业经济史、农业社会史、农业典撰与文化、生态环境史、中外农业文化交流、农学思想史
《中国农史》征稿要求

一、中国农史以反映代表我国农史学界最高水平的研究新成果为己任。凡是具有真知灼见的农业史学理论和农业历史研究论文,以及经过科学考证、鉴定的重要农业历史文献和资料,富有学术价值的农业史学新著评论、读史札记、农业史坛信息等,均为本刊所欢迎。

二、中国农史来稿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缜密,材料翔实,行文简洁流畅。篇幅一般在10000字以内,重大选题不超过15000字。优先采用8000字左右的精粹短稿。

三、文稿内容应包括:题名,作者及工作单位、所在省份及城市、邮政编码,中文摘要(200-300字),关键词(3-6个),英文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及单位,英文摘要(内容与中文摘要一致,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关键词(与中文一致),正文,参考文献。论文格式请参考近期《中国农史》杂志。篇首页下脚请注明论文受何种基金资助。

四、文中引文务必核对准确,一律采用当页脚注形式,注释项目齐全。

五、中国农史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学术交流渠道,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和万方数据——数据化期刊群等,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付给。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数据库的,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六、中国农史稿件一般在三个月内予以答复。超过三个月未收到处理意见者,作者可自行处理。因经费问题和人手所限,本刊恕不退稿,敬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来稿勿寄个人或托人转递。径寄: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史》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