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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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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保护与利用》

主管单位: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主办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国际刊号:1001-0076
国内刊号:41-1122/TD
类别:
周期:双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河南
邮发:----
创刊时间:1981
栏目设置:
矿产资源管理、非金属矿开发利用、选冶工艺、综合评述、二次资源、矿业环保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矿产保护与利用》简介
《矿产保护与利用》简介
《矿产保护与利用》栏目设置
矿产资源管理、非金属矿开发利用、选冶工艺、综合评述、二次资源、矿业环保
《矿产保护与利用》征稿要求

1、《矿产保护与利用》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矿产保护与利用》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矿产保护与利用》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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