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杂志社要求稿件字数一般以3000-5000字为宜,最多不超过8000字(重要文章除外)。
2、《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文章题目应简明确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以不超过20个字为宜、回避生僻字、符号、公式和缩略语。
3、《新疆艺术学院学报》摘要为论文内容的高度浓缩和准确简洁的摘录,应写得简明扼要,篇幅要短,中文一般要求200字以内,外文不超过250个实词。关键词可选取论文中起关键作用,最能说明问题、代表中心内容特征的最有意义的单词或词组3至5个。
4、作者简介置于首页地脚处,其内容与顺序为:姓名,出生年(后加一小横杠,并用括号括起来),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称、职务与学位,主要研究方向。本刊只对独着者或第一作者刊出其简介,其余从略。
5、注释是对论文正文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用“①②③”标注,置于当页脚注。
6、编辑部指出参考文献着录要求要对作者在撰写论文时参考过或引用过的书刊资料,按文章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标明数码,依次列出其出处。此项一律采用尾注。着录要按下列要求规范进行。